4)第1222章 终章,时代的序章(2)_末世帝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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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数量为基准,四成收归国有,四成由咸国和诸侯国出资分摊赎回,两成允许三代内继续持有,三代后准其出售给私人或朝廷,最后三代以后允许保留一定数量土地作为子孙财产。

  咸国将给与产业和金融支持,同时给予三国三十年政治过渡期限,三十年内可以继续保留内阁与官僚机构,咸国将派驻官吏协助政治改革。

  除诸侯王禁军以外,各地驻防军编入咸军序列,体系十年不变,十年后接受咸国中央政府整编改制和裁撤。

  就后续衍生问题,各国诸侯均有再磋商权利,咸国保障诸侯王与核心权贵阶层永世长生。

  盛元690年达成最终协定,于当年底公布天下,咸晋志宋四国于691至695第五个五年计划内合并,至第五个五年计划结束,东部四国人口达两亿一千万。

  摄于咸国压力,695年后,徐孙长孙卫燕陈赵西海三蛮陆续遣使与咸国磋商政治待遇,于第六个五年计划中陆续解决各国要求,统一形势基本形成。

  御客砡工派云仓派及各大门派保留自身属性与相对独立,法天道派正式给予名分,由宗伯泰与法天道派掌门长老牵头,网罗天下有特殊天赋者筹建“先知阁”,专司研究预测玄学。同时狂澜秘密参加研究,以积累更多逻辑经验。

  同时允许各派在宪法下,自行改制或成立企业和教育机构,御客主体最终改编为执金吾,一部分纳入地方刑侦治安体系和司法系统,一部分涉足安保和商业,其本部依然保持独立,允许持有轻武装力量,并成为民间主要弘扬尚武精神流派之一。

  朝廷赋予御客本部监督所有王室成员,及诸侯贵族行为道德,和暗中反的权利,具有一定司法执法权。

  有鉴于统一后土地分配和经济运作,内阁就土地问题重新制定土地所有权制,提出土地国有化,并在狂澜建议下,订立土地权益法案,以解决均田制度和其他土地所有制带来的弊端,让土地与民生与经济保持良性循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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