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五十二章:主角的光环!(求收藏.._都市之我是女神的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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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又有了五千积分,加上之前发布任务赚取的那些积分,总共也有七千多了,数目不小,那必须要去花费一波。

  林凡来商城逛了下,发现也没什么好买的,主要是一些东西太贵根本买不起,有的东西还被锁住不给买,因为时机未成熟。

  其他一些杂货林凡也看不上,基因药液总不能再买吧,这东西升级有送,虽然早买早享受,但是不值得其实,因为一瓶一级的基因药液就需要两千积分,二级的基因药液更是需要一万积分才能购买。

  林凡不可能再买一级的,二级的又不想攒钱买。

  虽然说可以买一级的给老姐服下,但这不一定是好事,毕竟和别人不一样那不代表就是好的,你想想,要是林凡使用基因药液之后一个不小心将人给直接丢飞,那么事情将会发展成什么样的地步?

  怕是会被抓走吧。

  林凡使用是因为林凡不怕,你抓我?天真,但是林雪就不一定了,她说不定会被自己给吓到。

  “啊!我怎么可以这样?把别人弄伤了,不行不行!”之类的话。

  至于给其他女人,那效果可能也差不多,反正老姐有防身的东西,自身实力倒不是很重要。

  那要兑换什么呢?

  既然没有其他的,那林凡就转到文娱类的来观赏,因为林雪先前说想演戏,那林凡想,既然老姐想当演员,那不如我当导演,让老姐来演我导的戏,不是正好吗?

  所以林凡就找到了导演类,这里如果用积分兑换,那么这部剧的导演就会自动变成林凡,而林凡,也将拥有导演这一个名头。

  并且越火的剧兑换所需积分就越多。

  像一些如欢乐颂、人民的名义这类火剧,兑换的积分都是需要十来万的。

  再往下一些剧就只需要一万两万,如果再往下,那就只需要几千。

  林凡也可以选择不直接兑换剧,而是兑换小说,因为有的小说是可以改编的,如果兑换电视剧,那么小说的内容就不会给林凡,如果兑换小说,那林凡可以用小说来自己改编,他只需要兑换导演的基本操作就行。

  想来想去,林凡觉得还是直接兑换电视剧吧,兑换小说还要发表出去,还要等投资商来谈合同等等一些其他的东西,麻烦!

  “这部剧应该不错。”林凡看了眼,是一部叫做《女总裁与弟弟之不可告人的秘密》,在设定上是一部只需要五千积分的‘烂剧’。

  不过目前来说,这部剧是最符合林凡的要求的,女总裁就姐姐林雪来演。弟弟...那当然是自己本色出演了!还有谁能比我更合适?

  林凡也没说一开始就要弄那种火到不行的剧,也没说一开始就要直接兑换前世那种火到不行的书,大家生活慢慢来,一切都还不急。

  不过让林凡没有想到的是,他兑换完那部剧之后,系统突然传来消息:“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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