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6章 打不过,完全打不过(加更)_听劝后,我成了顶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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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56章打不过,完全打不过(加更)

  魔都环球金融中心,柏悦酒店86楼的一间私人会议室里,分坐着林白、张新阳、吴雯三方。

  张新阳、吴雯二人都带了助理。

  林白只身一人。

  他的经纪人小薇来自星辰,属实不好出现在这个场合里。

  毕竟涉及到最终价值至少三五千万的商谈。

  要说艺人这行业也真是充满机遇,从一文不名到身价千万几乎只在一夜之间。

  之前谈那桩1200万的等价交换合约,有吴雯的指点,林白没太多波澜。

  因为谈的是没法一下子触摸到的资源置换。

  1200万就是一串数字。

  眼下则完全不同。

  首先吴雯有可能成甲方,给不了指点。

  其次,合同签订500万签字费立马到账。

  最后,违约金比签字费多,法律允许至多五倍。

  也就是假设林白签在颂乐,一旦违约加上签字费总共要赔3000万!

  好比林白最早签那个类似其他行业校招协议的艺人长约,也是直接定的最高5倍违约金。

  说来那份艺人长约还有额外按月给付比羊城最低薪资标准略高的2500元生活费。

  从签订的次月起算。

  违约倒是不用退还这部分生活费,反正违约至多赔60万。

  里面有很多细节,娱乐公司的出发点是维护双方利益。

  按照法律法规,除非在校艺人自愿主动,否则签订合约至毕业前,无需完成任何艺人事务。

  专业培训机构应运而生,且介入让双方节约时间成本,更快获得回报。

  但也出现了另一种情况。

  多数在校生签订艺人长约后,进培训机构而后出道火了,会直接一脚踢开娱乐公司。

  至于娱乐公司主动解约……林白算经历过一次,艺人不用赔钱,连签字费都不用退。

  于是,最终就演变成了现行状况——

  如果在校艺人毕业前发展很好,不喜欢签约的娱乐公司,去协商赔钱好聚好散。

  如果发展不好,老实进公司等着被捧红。

  事实上无论怎样,艺人本身不怎么亏,毕竟只有艺人主动发起解约艺人才需要赔钱。

  并不是那种带有对赌性质的艺人合约。

  总之,在校生艺人长约是蔚蓝星文娱产业规范化、规模化、优质化的重要基石。

  如羊城艺术学院这类一流高校的学子能提早得到保障,更敢尝试,促使产业更优质发展。

  而且,娱乐公司签约立马打签字费,最次最次都能潇洒一阵然后再等毕业后进公司当牛马。

  如果走大众路线红了自是不用多说。

  不红继续老实进公司搬砖等着被捧红,关键是哪怕不红,收入也远超其他职业。

  所以,娱乐公司风险相对会更高。

  比方说万一碰到林白这类型人才,最终不签星辰,就属于裤衩子都亏没了。

  相比之下,违约金定5倍其实算个六啊!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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