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九章 那事应该怪我_野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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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就发誓努力努力学习!

  和乜静分手那晚我一个人喝了很多酒抽了很多烟。可没有人知道,因为没有人来劝我,安慰我。我哭的好伤心好伤心,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。

  也许朋友们都很忙吧!

  一回忆这事我就恨狗日的方锐,可又找不到恨他的理由,不过方锐应该感谢我才是,因为我他才会有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。

  那天我和方锐在舞蹈房,三个女生来找我,我也认出了有一个是涵泓,另外两个我不认识。后来经涵泓介绍我才知道一个叫王梅娜一个叫李可可。她们不在这儿上了,在离这学校不远的一个中等专业学校,学新闻采编。

  我和涵泓还是在到这学校的第一天认识的。分手时,她留给了我一张纸条:如果有缘,我们会再见的,是吗?

  可是,涵泓最终没有选择这所学校,也许她是对的。

  我以后也认为她不选择学艺术是正确的,要不然她的生活又会充满恐怖。

  那天我请他们三个吃了饭,方锐也在。也就是在那一天方锐放弃了张琪而反过来追了那个叫李可可的女孩。

  李可可,一金黄色的头发,长相属于清纯型的女孩,脸上有几颗痘痘,睫毛是咖啡色的,有淡淡的蓝色眼底,这个让我看来极为的不舒服,可方锐却喜欢这样的李可可。就这样方锐和李可可发展的极为神速。他们一块进溜冰场,一块进录相厅,几乎每天都过的同样开心快乐。

  我和涵泓开始还好,可是到了最后……那次应该怪我,方锐是这么说的。而那时我才真的认为怪我。涵泓特意来找来,可我呢!心里不喜欢人家,不,不是不喜欢,只是那天心情不好,却都发泄在涵泓身上了。

  “你有事吗?”我很不开心的问。

  “没事,找你玩。”涵泓也不以为然的回答。

  “噢。”

  我们一块到了离学校不远的一个苗圃。一路上我都不言语,没多久我们就各自回校了。

  从那以后,只有方锐和李可可来往,我和涵泓算是做了最熟悉的陌生人,甚至谈不上分手,因为自始至终我们谁也没向对方表白过。

  “谁呀?”

  “我”她明知道是我。

  “有事吗?”

  “没有”

  “那我挂了。”

  还没等我开口说什么,她就给挂了。

  我望着电话发了半天呆。

  看电话的老头说:“哎,年轻人还没给钱呐。”我扔下五毛钱走了,以后我再也没给她打过电话。

  有时朋友之间的误会就在一句话或一件事之后。

  敲门声再一次响起,我起身去开门。

  这一次给了我一个惊喜!

  不是李丽。

  竟是郑涵,郑梅的姐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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