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95章 宪哥的马屁_重回一把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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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分调整出了行程的徐若瑄跟宪哥自然是客随主便。

  而此时的宪哥,却是在感慨余老板的才华横溢,又忍不住问道:“你们老板写的每一首歌都这么好吗?”

  “嗯,写歌对他来说就跟家常便饭一样,最差都是这个水平。”

  杰伦同学不无炫耀地回道。

  宪哥难以置信地问道:“你的意思是说,他不仅歌写得好,而且这种水准的歌还是高产?”

  “这么说吧,他要是用心去写,这种水准的歌,一两天拿一两首出来都没问题,只不过那家伙懒得很,除了给他马子写歌会积极一点以外,想请他写一首歌,求上个把月他也未必肯。”

  杰伦同学又在背后说起了老板的坏话。

  当然,这样有一个好处,是能告诉徐若瑄跟宪哥他们,别看余老板写歌跟玩似的,但人家是大老板,写歌就是玩,根本就别指望把他当成你们的写歌工具人。

  要知道,哪怕是杰伦同学自己,到目前为止,也只拿到了老板给他写的一首歌,而且那首歌还是写给某圆同学听的。

  这确实让宪哥和徐若瑄颇感遗憾。

  不过在接下来的时间里,杰伦同学以带两人参观未来科技城的模式,让两人知晓了他的这位老板在事业方面到底有多牛,也让两人充分意识到,别指望将余老板当普通写歌人去压榨。

  动那心思,还不如多想想怎么来利用理想的渠道和资源,来帮他们打开大陆的市场,那样才更实惠更靠谱。

  当然,这也得先见到余老板再说。

  也好在余老板已做好安排,即将在晚餐时分来宴请他们。

  随着时间的临近,已了解越多的宪哥开始琢磨一个问题,那就是如何快速拉近跟余老板之间的关系,甚至于是如来来拍拍余老板的马屁,以博取他的欢心。

  也别怪宪哥这么想。

  在来之前,他原本以为,自己好歹是湾湾有名的个性,以及港台加大陆都家喻户晓的综艺主持人,那余老板应该礼遇他,对他尊敬有加才对。

  可了解过后他才发现,自己太看得起自己了。

  他虽然有名气,但名气总不能大过巩俐那样的国际影后吧?至于在圈子里的影响力,总不能超过大陆大名鼎鼎的三爷那样的人物吧?

  而像三爷那样的影视圈大拿,都得尊称余老板一声余爷不说,还在卖力地给余老板卖命,至于像巩皇、梁朝伟那样的,在余老板面前就只有乖乖听话的份。

  这资本大佬真的太牛了,悉数掌握了大陆绝大部分的网络媒体资源不说,还在大力投资影视综艺,影片一拍就是五六部,这样的资源大佬谁敢轻易去得罪?

  太牛了!

  而大陆市场,对于湾湾的艺人来说,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。

  打个比方说,像徐若瑄这样的偶像级艺人,若是在港台发唱片,唱片销量能有20万张就已经很了不得了,但若是来大陆发,销量将激增四五倍还不止。

  又比如说,像徐若瑄这样的大牌艺人,假如去参加宪哥的综艺,通告费顶多也就两三万,这个成人民币也就四五千块钱,而要是来大陆,通告费起码两三万起步。

  再比如说,像杰伦这样的新人,若是在湾湾出道,就算火了,能接代言了,代言费顶多也就三五百万新台币,而在大陆这边,还没火,代言费就已经是五百万起步。

  这两地之间的市场及收入差距实在是太大了!

  因此,这马屁必须得拍!

  于是乎,黄昏时刻,当宪哥被杰伦等人领进余老板的那座豪华庄园别墅,在见到余老板的那一刻,宪哥立即就快步走了上去,双手紧紧握住余老板的手说:“哈,余爷,久仰大名,终于有幸得见,算我吴某人三生有幸啊。”

  超级彩虹屁开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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