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列传132_宋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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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子。或二年不给食,盛夏衣粗布,尝大雪薪尽,以马矢然火煨面食之。或献取蜀策,悟室持问皓,皓力折之。悟室锐欲南侵,曰:“孰谓海大,我力可乾,但不能使天地相拍尔。”皓曰:“兵犹火也,弗戢将自焚,自古无四十年用兵不止者。”又数为言所以来为两国事,既不受使,乃令深入教小儿,非古者待使之礼也。悟室或答或默,忽发怒曰:“汝作和事官,而口硬如许,谓我不能杀汝耶?”皓曰:“自分当死,顾大国无受杀行人之名,愿投之水,以坠渊为名可也。”悟室义之而止。

  和议将成,悟室问所议十事,皓条析甚至。大略谓封册乃虚名,年号本朝自有;金三千两景德所无,东南不宜蚕,绢不可增也;至于取淮北人,景德载书犹可覆视。悟室曰:“诛投附人何为不可?”皓曰:“昔魏侯景归梁,梁武帝欲以易其侄萧明于魏,景遂叛,陷台城,中国决不蹈其覆辙。”悟室悟曰:“汝性直不诳我,吾与汝如燕,遣汝归议。”遂行。会莫将北来,议不合,事复中止。留燕甫一月,兀术杀悟室,党类株连者数千人,独皓与异论几死,故得免。

  方二帝迁居五国城,皓在云中密遣人奏书,以桃、梨、粟、面献,二帝始知帝即位。皓闻祐陵讣,北向泣血,旦夕临,讳日操文以祭,其辞激烈,旧臣读之皆挥涕。绍兴十年,因谍者赵德,书机事数万言,藏故絮中,归达于帝。言:“顺昌之役,金人震惧夺魄,燕山珍宝尽徙以北,意欲捐燕以南弃之。王师亟还,自失机会,今再举尚可。”十一年,又求得太后书,遣李微持归,帝大喜曰:“朕不知太后宁否几二十年,虽遣使百辈,不如此一书。”是冬,又密奏书曰:“金已厌兵,势不能久,异时以妇女随军,今不敢也。若和议未决,不若乘势进击,再造反掌尔。”又言:“胡铨封事此或有之,金人知中国有人,益惧。张丞相名动异域,惜置之散地。”又问李纲、赵鼎安否,献六朝御容、徽宗御书。其后梓宫及太后归音,皓皆先报。

  初,皓至燕,宇文虚中已受金官,因荐皓。金主闻其名,欲以为翰林直学士,力辞之。皓有逃归意,乃请于参政韩昉,乞于真定或大名以自养。昉怒,始易皓官为中京副留守,再降为留司判官。趣行屡矣,皓乞不就职,昉竟不能屈。金法,虽未易官而曾经任使者,永不可归,昉遂令皓校云中进士试,盖欲以计堕皓也。皓复以疾辞。未几,金主以生子大赦,许使人还乡,皓与张邵、朱弁三人在遣中。金人惧为患,犹遣人追之,七骑及淮,而皓已登舟。

  十二年七月,见于内殿,力求郡养母。帝曰:“卿忠贯日月,志不忘君,虽苏武不能过,岂可舍朕去邪!”请见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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