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列传93_宋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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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以彝悉东南水利,除都水丞。久雨汴涨,议开长城口,彝请但启杨桥斗门,水即退。为两浙转运判官。知虔州,俗尚巫鬼,不事医药。彝著《正俗方》以训,斥淫巫三千七百家,使以医易业,俗遂变。加直史馆,知桂州。禁与交人互市,交阯陷钦、廉、邕三州,坐贬均州团练副使,安置随州。又除名为民,编隶涪州,徙襄州。元祐初,复以都水丞召还,病卒于道,年七十。著《七经中义》百七十卷,《明善集》三十卷,《居阳集》三十卷。

  论曰:兵,凶器也,虽圣人犹曰未学。轻敌寡谋,鲜有不自焚者。永乐之陷,安南之畔,死者百万,罹祸甚惨,良由数人者不自量度,以开边衅。禧、稷、永能之死,宜矣。起执议益坚,妄意轻举,虽贬官莫赎其责。彝不能行所学,而规规然蹈前车之辙,以济其过,焉得无罪?

  熊本,字伯通,番阳人。儿时知学,郡守范仲淹异其文。进士上第,为抚州军事判官,稍迁秘书丞、知建德县。县令顷包鱼池为圭田,本弛以与民。

  熙宁初,上书言:“陛下师用贤杰,改修法度,得稷、禼、皋、夔之佐。”由是提举淮南常平、检正中书礼房事。

  六年,泸州罗、晏夷叛,诏察访梓、夔,得以便宜治夷事。本尝通判戎州,习其俗,谓:“彼能扰边者,介十二村豪为乡导尔。”以计致百余人,枭之泸川,其徒股栗,愿矢死自赎。本请于朝,宠以刺史、巡检之秩,明示劝赏,皆踊跃顺命,独柯阴一酋不至。本合晏州十九姓之众,发黔南义军强弩,遣大将王宣、贾昌言率以进讨。贼悉力旅拒,败之黄葛下,追奔深入。柯阴窘,乞降,尽籍丁口、土田及其重宝善马,归之公上,受贡职。于是乌蛮罗氏鬼主诸夷皆从风而靡,愿世为汉官奴。迁刑部员外郎、集贤殿修撰、同判司农寺。神宗劳之曰:“卿不伤财,不害民,一旦去百年之患,至于檄奏详明,近时鲜俪焉。”赐三品服。西南用兵蛮中始此。

  蔡京时为秀州推官,本言其学行纯茂,练习新法,荐为干当公事。河、湟初复,本为秦凤路都转运使。熙河法禁阔略,蓄积不支岁月,本奏省冗官百四十员,岁减浮费数十万。

  渝州南川獠木斗叛,诏本安抚。本进营铜佛坝,抗其尤,焚积聚,以破其党。木斗气索,举溱州地五百里来归,为四砦九堡,建铜佛坝为南平军。初,熟獠王仁贵以木斗亲系狱,本释其缚置麾下,至是推锋先登。大臣议加本天章阁待制,帝曰:“本之文,朕所自知,当典书命。”遂知制诰。帝数称其文有体,命院吏别录以进。

  又上疏云:“天下之治,有因有革,期于趣时适治而已。议者猥用持盈守成之说,文苟简因循之治,天下之吏因以安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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