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十章 吃饭是头等大事_教主请饶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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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沉浸在周围这美的不可方物的景色中。

  云雾像是游龙过境,在山间滚滚流过,溪水哗啦啦的清脆声响使人内心一片宁静,耕牛拴在田间,村中偶有犬吠声传来。

  ‘太美了~这田园风光宛如仙境,怪不得古时的画家都喜欢画山水呢?那画的不是画,是意境啊~’

  随着鸡鸣声此起彼伏,

  天色大亮,

  陆陆续续的,村子里开始有村民出来劳作,或许是因为空气中水气太浓,人们头上都带着斗笠,身披蓑衣。

  赢贞下了桥,用正常的速度在乡间小路行走着,路遇一位出门劳作的村民,他赶忙凑了过去,先是揖手,算是打招呼的礼节,

  “大叔你好。”

  那村民先是一愣,随后好奇的打量了一番赢贞,见对方穿着不俗,人又俊雅有礼,是个挺精神的小伙子,

  “小哥是来收茶的吗?”

  “收茶?不不不,”赢贞笑呵呵的摆了摆手,“大叔,我只是偶然路过咱们村子,出门仓促,没有备足干粮,这才想要进村,看看能不能购点食物以做充饥。”

  那村民一听这位公子哥竟然是来找吃的,哑然失笑间热情的说道:

  “我出门时,家里的稠粥还有剩余,小哥要是不嫌弃,就随我来吧。”

  “怎会嫌弃,早晨吃粥最为清淡可口了。”

  赢贞笑呵呵的随这位村民一起向他家中走去,

  沿路攀谈几句才知道,这位中年大叔叫李正,他们这个村子叫李村,只因村里大多数都姓李,许多户村民之间多少都扯着点亲戚关系。

  因为村子太很小,所以并未设立村正,只有几十户农家,靠着种植茶叶为生计。

  听李正说,他们村子气候特殊,一年有大半时间都在下雨,雨水充足极为适合茶树生长,而且他们这里产的茶,是县城里的那些贵人们最喜欢的,名为「雾隐葵峰」。

  刚到李正家,他的媳妇就迎了出来,好奇的看了赢贞一眼,向丈夫问明缘由之后,便热情的返回屋内去张罗。

  屋子里,赢贞坐在一只小板凳上,身前是一张方桌,

  淡黄色的米粥还热乎着,赢贞看的出这是糙米,米上的谷壳都未剥离干净,也是,古代的人们靠的是石碾来加工谷物,确实做不到那么精细。

  而且他觉得,寻常百姓能吃上糙米,就已经很不错了。

  李正给他端来一叠自家腌制的咸菜,清脆可口,

  也许是饿急了,赢贞用筷子大口大口的扒拉着粥,就着咸菜,吃的很香,虽然有些拉嗓子。

  他也不客气,反正自己又不是不给钱,索性直接把锅里的剩粥全解决掉了。

  他吃的越多,越香,

  李正和他媳妇脸上的笑意就越浓,

  狼吞虎咽的吃相,就是对主人招待的最高敬意。

  赢贞放下碗筷,用手擦了擦嘴,从怀里拿出一粒碎银,放在桌上,

  “多谢李叔了。”

  李正和她媳妇呆愣愣的看着桌上的银子,

  “小哥这是干什么?这……这是给我的?”

  “是啊,这是饭钱。”

  李正这时展现出了乡民淳朴的一面,连忙摆了摆手,

  “小哥不必这样,只是几碗粥而已,你就是在我这吃一年,也值不了这些银子,你还是快收起来吧。”

  赢贞当然也知道一粒碎银付几碗粥钱确实太特么奢侈,可这是自己身上最小的零钱了。

  “叔,你就收起来吧,”

  “不不不......”

  推搡几次,李正坚决不收,赢贞也拗不过他,无奈只好将银子收了起来。

  “李叔,离咱们村子最近的郡县在哪个方向?”

  “嗯?你不知道吗?咱们村子南边有条下山小路,不出五里,就是安平县了。”

  “安平县?”

  赢贞总觉得这个安平县有点熟悉,好像在哪听到过。

  ‘嗯?这不是那位灵枢以下无敌手岳伯涛的铁拳门所在吗?‘

  ‘哈,这岳伯涛,东、北、西三面都说了,唯独漏了他所在的南面,这老小子,狡猾的很啊~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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